当前位置 > 首页 >详细页面
    联系我们

    地址:苏州312国道机电五金城旁

    联系:王经理 蒋经理

    手机:

    小程序

    禁止背书的承兑汇票效力表现方式

            2022-01-23 10:07:14        2273次浏览

    付款人对其提示承兑的汇票,应当自收到提示承兑的汇票之日起3日内,进行承兑或者拒绝承兑。在3日内,付款人未作出承兑或拒绝承兑的明确意思表示的,推定为拒绝承兑,持票人得依此而进行追索。

    附禁止背书条件的承兑效力可以表现为以下三种:

    1、持票人可以认为承兑人已经拒绝承兑,并即作成拒绝证书并进行追索。

    2、持票人可以接受承兑人附条件的承兑,依其条件,在到期时向承兑人请求付款。

    3、持票人接受承兑人附条件承兑,未进行追索,但违反其所附条件将汇票再行背书转让,承兑人得拒绝后手受让人的付款请求。

    网友评论
    0条评论 0人参与
    最新评论
    • 暂无评论,沙发等着你!
    被浏览过 2642118 次     店铺编号33222839     网店登录     免费注册     技术支持:八方客     专属客服:杨宇    

    6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