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当行又称当铺,是专门接受抵押品而放款的金融机构的通称。
典当市场的功能主要在提供便捷的短期贷款,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社会金融业繁荣等方面。
典当行为中的主要当事人是交当人和收当人,因此典当市场的市场主体业主要分为交当人和收当人两类,另外典当市场的监管部门也是典当市场的重要主体。
(一)交当人
交当人是指将一定物品交给典当行作抵押而换取相应贷款的人,又称出典人或当户。交当人实际上是借款人,任何团体和个人均可充当,我国典当市场上的交当人除了继续短期资金周转的个人和个体工商户外,许多中小企业也开始通过典当来获得企业发展中所需的短期流动资金。
(2)不动产典当
不动产典当的不动产主要是指房屋等不动财产。在不动产典当中,典当行要重点审查如下当户提交的证件,以避免欺诈风险:房屋所有权证、土地证;房屋所有权者身份证以及委托书;户口、结婚证(离婚需证明);发票;购房协议书;契税完契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