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资质要求:
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成立满 1 年(特殊行业可放宽至 2 年),无外商(含港澳台)投资;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军工相关业务(如 “武器装备研制”“军用配套服务”);
拥有固定科研生产场所、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负责人需中级以上职称 + 5 年经验)及符合要求的生产 / 检测设备;
财务状况良好,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信誉良好。
体系运行要求:
已依据 GJB9001C-2017 建立完整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满 3 个月以上;
完成至少 1 次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形成闭环整改记录;
涉密业务需提前取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证书》(一级 / 二级 / 三级),非涉密业务需提交《无涉密声明》。
体系试运行与内部验证(3 个月):
将体系要求融入研发、生产、检验、交付全流程,留存完整运行记录(生产日报、检验报告等);
开展内部审核,排查 “文件与实操两张皮” 等问题并整改;
由高层主持管理评审,评估体系适宜性与有效性。
标准依据:现行有效为 GJB 9001C-2017,等同采用 GB/T 19001-2016 并增加武器装备质量管理特殊要求,是军方与国防科工局认可的体系标准。
核心价值:
军工市场准入的强制性条件之一,是参与军品研制、生产、维修任务的基础资质。
提升产品可靠性、性与质量管控能力,强化军方客户信任。
支撑后续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等 “军工四证” 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