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证主体与流程要求认证机构需获得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双重认可,具备军工领域的审核资质和专业能力。
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
简称 “承制资质”,分为一类(承担军队专用装备研制生产任务)和二类(承担军选民用产品研制生产任务),审查通过后企业才能正式纳入军方装备采购名录。
标准学习与组织搭建
组织管理层、质量部门及核心业务部门学习 GJB 9001C-2017 标准,重点掌握军工特有要求(如技术状态管理、质量责任追溯、可靠性 / 性管控等)。
成立贯标工作小组,明确管理者代表(需对体系运行负总责),划分各部门职责。
认证申请阶段(对接第三方认证机构)
选择合规认证机构
认证机构必须同时获得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双重认可,企业可通过官方平台查询资质名单,避免选择无资质机构。
提交申请材料
向选定的认证机构提交以下材料:
认证申请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保密备案证书(涉密企业需提供);
质量手册、程序文件等体系文件;
内部审核报告、管理评审报告;
军工业务合作意向证明(如有,可提高申请通过率)。
申请受理与合同签订
认证机构审核材料齐全性后,出具受理通知,双方签订认证合同,明确审核范围、费用、时间安排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