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分投票制度以少数服从多数的理念为基础,通常是某一方案若获逾半数选民支持则会通过。然而,当可供选择的方案多于两个,可能没有一个选项获过半数支持,采用不同的投票制度便会产生不同的结果,所以,采用哪一种投票制度对选举结果有重要影响。
选举的实际操作通常并不是投票制度关心的课题。投票制度不会指明选票是用纸张制成,或用打卡票,或是电子投票。投票制度也不会指明如何保护选民隐私、如何正确地计算选票、或谁拥有投票权。这些是属于更广泛的选举或选举制度的研究范围。
许多选举以“一人一票”的概念进行,即每名选民的选票有相同价值。然而,例如在公司的选举里,选票的价值通常依据投票者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计算,变成“一股份一选票”。
在部分选举中,选票的价值因应投票者的地位而定。而在特殊情况下,例如投票平手时,其中一名投票者获特权再投一票以决定胜负。拥有这种特权的投票者可能原先并没有投票权。
在认可投票制里投票者可以自由投给任何选项
认可投票制是另一种二元投票制的方法,选民可以投给每一个候选人,取得多认可的候选人当选。
与能投票制也是一种二元投票制的方法。选民在选票上可以圈选多个候选人(至于可圈选数,可依民情设定不同计算公式);而且选民必须在一张选票上恰好将圈项数全部用完,才算是有效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