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合法安置劳动者:注销公司不属于合同约定的或法律规定的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如果需要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及我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对劳动者进行经济补偿,具体情况视合同内容及劳动者实际情况各有不同。
债权人通知及公告: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建议保留送达回执及载明公告内容的报纸。
税务办理:存在多缴(包括预缴、应退未退)税款、未结报的税收票证、报验项目登记未核销、其他应结未结事项等都需要处理完毕,拿到税务出具的《注销税务通知书后》才能去工商办理注销登记。
工商注销:自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申请注销的公司需要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如果企业不正常注销的话,第二年不年检会被视为自动注销。被吊销企业法定代表人、股东会被工商局列入黑名单,可能在3年内无法使用自己的名字再注册公司,个人信用记录不良将保持7年,而且要被罚款。
以上就是公司注销需要注意的主要内容,如果您对此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告诉我。
公司注销的税务手续如下:
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税务登记,领取并填写《纳税清算申请表》、《纳税清算登记表》各一式两份、《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
委托中介机构出具清税报告。
持清税报告、《纳税清算申请表》、《纳税清算登记表》、《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及注销企业提供的税务登记(正、副本)、代码章、发票卡、IC卡、加密盒、空白发票(带齐退票及后一张已开发票记账联)、上级主管部门或股东会撤销企业决定书、公章到地税注销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等待税务部门通知领取注销地税登记通知单。
在办理过程中,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书面申请。
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及发票准购证。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表及资格证。
注销登记的有关决议及复印件。
营业执照被吊销的应提交工商部门发放的吊销决定及复印件。
当期(月)申报表资料及完税凭证(结清税款、缴销发票的相关资料)。
主管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证件和资料。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建议咨询税务局,获取准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