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下列条件的纳税人在办理税务注销时,税务机关提供即时办结服务,采取“承诺制”容缺办理,即时出具清税文书:
1.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领用发票、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的纳税人,主动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
2.对未处于税务检查状态、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已缴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税控专用设备,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
(1)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和B级的纳税人;
(2)控股母公司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的M级纳税人;
(3)省级人民政府引进人才或经省级以上行业协会等机构认定的行业领军人才等创办的企业;
(4)未纳入纳税信用级别评价的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
(5)未达到增值税纳税起征点的纳税人。
注销税务登记是指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它情形,不能继续履行纳税义务时,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终止纳税义务的税务登记管理制度。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后,该当事人不再接受原税务机关的管理。
纳税人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时,应报送如下有关资料:
(1)、书面申请;
(2)、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及发g票准购证;
(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表及资格证;
(4)、注销登记的有关决议及复印件;
(5)、营业执照被吊销的应提交工商部门发放的吊销决定及复印件;
(6)、当期(月)申报表资料及完税凭证;(结清税款、缴销发g票的相关资料)
(7)、主管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证件和资料。
公司因经营场所变动,需要对原经营地的的税务登记办理税务注销。其流程为:
(一)、注销申请:到原主管税务机关领椎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并根据表内的内容逐项如实填写,加盖企业印章后,于领取注销税务登记表之日起十日内报送主管税务机关。
(二)同时提供以下资料:
1、公司搬迁的证明材料。如股东会、董事会(职代会)的决议以及其它有关证明文件等;
2、原税务登记证件正、副本;
3、未使用的发票和发票专用章及《发票领购簿》;
4、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三)税务审核:对提供材料的是否齐全、发票方面有无违规现象的记录、应缴的税(费)及滞纳金和罚款是否缴清等情况进行审核。
(四)核准注销。审核通过后,主管税务机关将《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和《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及税收清算报告交纳税人。对国、地税分别办证的,在税务登记证件上加盖“作废”章并截角后一并退还给纳税人;如属国、地税联合办证的,先于国税受理的,应在申请注销的纳税人税务登记证件上加盖“地税已受理注销”印章后,将税务登记证返还给纳税人;后于国税受理的,在税务登记证件上加盖“作废”章并截角后一并退还给纳税人。
税务登记证注销前需要做的准备工作
在申请注销税务登记前,首先要进行公司的税款清算也就是常说的汇算清缴,有欠缴或少缴税款的要补缴,若有多缴税款的,也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其次,要对已领取的发票进行清点核对,归集结存尚未使用的空白发票。有使用税控设备的,要将金税盘或税控盘等从计算机上拆除并做好上交主管国税局的准备。
要准备好租赁合同,地税注销时要检查,同时地税还会检查你有没有缴租赁合同印花税,账本印花税、实收资本印花税。
具有进出口资格的企业,还要注销出口退税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