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用银行承兑汇票结算,更多是一种由双方的现实状况决定的可行支付手段。对于双方来说,本质是一个财务收益和信用风险保障的折中点,对结算双方的好处只是相对而已。这个过程中,的积极改进就是加入了银行信用做担保,缓释了企业的信用风险。
贴现
卖方收到银行承兑票据后若遇资金短缺,可持票向银行申请贴现,及时补充流动资金。
背书转让
企业在收到银行承兑汇票后在票据到期日之前可以背书转让,将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给给付对价的下一家企业,这也实现了票据的信用货币功能。
买方可以和供货商协商采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货款,企业适当选择银行承兑汇票结算,可降低银行贷款需求,减少财务费用的支出。办理银行汇票时存入的保证金存款还能有一部分存款利息收入。
对于卖方市场的商品而言,卖方不愿意接受银行承况汇票。但是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卖方也可以争取下买方付息贴现的方式采用银行承兑汇票付款,这样也可以降低财务费用。
持票人在票据贴现以后,就完全拥有了资金的使用权,他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使用这笔贴现资金,而不会受到贴现银行和贴现公司的任何限制。但借款人在使用贷款时,要受到贷款银行的审查、监督和控制,因为贷款资金的使用情况直接关系到银行能否很好地回收贷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