贴现
卖方收到银行承兑票据后若遇资金短缺,可持票向银行申请贴现,及时补充流动资金。
背书转让
企业在收到银行承兑汇票后在票据到期日之前可以背书转让,将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给给付对价的下一家企业,这也实现了票据的信用货币功能。
企业一旦出现临时性流动资金周转紧张局面,票据贴现也是是一种非常合适的短期融资途径。
但是在办理之前如果能能确定用款时间的企业还可以在卖出票据(即贴现)时和银行签署回购协议,在资金流回时重新购回卖出的票据,这样可以少付贴现利息。
在办理银行承兑汇票的过程中还会牵涉到保证金利息的问题,一般情况下保证金分为两种:
办理票据时候存入的初始保证金和票据到期前追加的保证金。银行对初始存入的保证金一般都是按照定期存款计算利息,后续追加的保证金按照活期存款利息计算。其实企业可以要求银行按照有利于企业的方式计息,对于重要的客户来说银行一般也会满足企业的要求。
一是可以要求银行把后续保证金按照三个月定期和七天通知存款的方式计息,
二是尽量至付款日再补充保证金。活期存款利率只有0.72%而六个月定期利息3.51%以及七天通知利率1.71%来说相差数倍。
例如对于一个开具半年期承兑汇票超亿元企业来说一年利息收入就相差100多万元,这对于一个企业来说可是一笔不小的收益。
票据贴现的债务人不是申请贴现的人而是出票人即付款人,遭到拒付时才能向贴现人或背书人追索票款。而贷款的债务人就是申请贷款的人,银行直接与借款人发生债务关系。有时银行也会要求借款人寻找保证人以保证偿还款项,但与贴现业务的关系人相比还是简单的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