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付款保函在国际承包业务中使用时,是由承包人通过银行向业主提供。保证书规定,如申请人不履行他与受益人订立的合同的义务,不将受益人预付、支付的款项退还或还款给受益人,则由银行向受益人退还该款项。
保证是民法上的责任,是区别于物保的人的担保,是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或者不能履行其债务时,该第三人按照约定或法律规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担保方式,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保函是国际经济法上的责任,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在《汉堡规则》中规定,托运人为了换取清洁提单可向承运人出具保函,保函只在托运人与承运人之间有效。我国海商法没有关于保函的规定,实践中参照以上规定。
付款保函是指担保银行应买方的申请而向卖方出具的,保证买方履行因购买商品、技术、专利或劳务合同项下的付款义务而出具的书面文件。 付款保函应买方、业主等申请,向卖方、施工方保证,在卖方、施工方按合同提供货物、技术服务及资料或完成约定工程量后,如买方、业主不按约定支付合同款项,则银行接到卖方、施工方索偿后代为支付相应款项
付款保函作用
1、对卖方或承包方。获得了充分的收回货款、工程款的保证,以利其发货、施工,便利了贸易的顺利进行。
2、对买方、业主而言。付款保函中的付款条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制约卖方、承包方的行为,并保证货物、工程质量表面上达到买方、业主的要求,从而维护买方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