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是银行有条件保证付款的证书,成为国际贸易活动中常见的结算方式。按照这种结算方式的一般规定,买方先将货款交存银行,由银行开立信用证,通知异地卖方开户银行转告卖方,卖方按合同和信用证规定的条款发货,银行代买方付款。
即期付款
(1)受益人将单据送交付款行。
(2)银行审核单据与信用证条款,相符后付款给受益人。
(3)该银行如不是开证行的话,以事先议定的方式将单据寄交开证行索赔。
承兑汇票
(1)受益人把单据和向银行出具的远期汇票送交办理该信用证的银行(承兑行)。
(2)银行审核单据与信用证条件相符后,承兑汇票并退还给受益人。
受益人审核信用证内容与合同规定相符后,按信用证规定装运货物、备妥单据并开出汇票,在信用证有效期内,送议付行议付。
议付行按信用证条款审核单据无误后,把货款垫付给受益人。
议付行将汇票和货运单据寄开证行或其特定的付款行索偿。
开证行核对单据无误后,付款给议付行。
开证行通知开证人付款赎单。
福费廷(FORFAITING)又称票据包买或买断,是指出口地银行或金融机构对出口商的远期债权(远期/延期付款信用证、远期商业本票、远期银行本票、远期汇票)进行无追索权的贴现,使出口商得以提前取得现款的一种出口融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