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研究部
1.组织开展认可相关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方法、制度研究工作;
2.组织机构规则、认可规范等文件的研究、制修订、翻译和控制工作,以及外来技术文件的控制工作;
3.组织认可业务领域技术研究的开发工作;
4.负责中心科研与标准的管理工作;
5.负责合格评定机构的认可技术培训工作;
6.承担CNAS各级各类委员会综合协调工作,以及全体委员会/执行委员会、终用户专门委员会、顾问相关工作;
7.承担全国认证认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61)实验室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和认可工作组的管理工作;
8.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质量管理部
1.负责中心管理体系建立与运行,组织研究认可活动风险分析;组织开展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组织内部管理体系文件的制修订及翻译和控制工作;
2.负责国际同行评审和政府主管部门对中心涉及认可业务的评审或监督检查的沟通、联络和组织、协调工作;
3.负责中心人员认可业务培训工作;
4.负责中心法律事务工作,处理申诉和对CNAS秘书处认可人员的投诉;申诉专门委员会的管理工作;CNAS徽标的使用管理工作;
5.负责客户服务制度的研究、制定和客户满意度调查及业务问询工作;
6.负责中心信息化建设工作,及相关规划的编制工作;
7.负责中心各信息系统开发管理工作;
8.负责中心业务信息收集、统计和发布工作;
9.负责CNAS网站建设、运行维护、信息审核、登载等管理工作;
10.负责大数据建设工作;
11.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CNAS由原中国认证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英文简称为CNAB)和原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英文简称为CNAL)合并而成。CNAS通过评价、监督合格评定机构(如认证机构、实验室、检查机构)的管理和活动,确认其是否有能力开展相应的合格评定活动(如认证、检测和校准、检查等)、确认其合格评定活动的性,发挥认可约束作用。
中国认证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CNAB)是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法授权设立的国家认可机构,负责对从事各类管理体系认证和产品认证的认证机构进行认证能力的资格认可。成立于2002年7月,是由原中国质量体系认证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CNACR)、原中国产品认证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CNACP)、原中国国家进出口企业认证机构认可委员会(CNAB)和原中国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委员会(CACEB)整合而成。2004年4月,根据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与有关部门协调的意见和决定,原全国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委员会(CNASC)、原有机产品认可委员会分别将职业健康管理体系及有机产品认证认可工作移交CNAB,进一步促进了统一的认证机构认可制度的深度融合。